跨境电商出口零售正迈入“阳光化”阶段,而这或许成为中国巩固全球贸易创新领先地位的关键之一。
在日前国务院提出的一系列完善跨境电商等新业态促进政策中,有一条尤为亮眼——“对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落实无票免税政策,出台更加便利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
不少跨境电商业内专家认为“落实无票免税、寻找所得税便利核定方式”的提出或能真正从本质上解决跨境电商出口零售的“阳光化”难题。
为此,亿邦动力通过跟多个综试区和跨境物流企业的深入访谈,来了解“无票免税”的发展现状、未来待攻克的难题以及实现“无票免税”后所得税征收的解决思路。
为什么是“无票免税”
亿邦动力了解到,“无票免税”中,“免税”的税指的是在跨境电商出口零售中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实际上,在去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已经对 “无票免税”的政策进行了明确。
其中,该《通知》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内的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的货物进行了明确规定,并指出,各综试区税务机关根据税务总局清分的出口商品申报清单电子信息加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
一个跨境电商卖家向亿邦动力指出,跨境电商企业需要“无票免税”政策是由跨境电商特殊的贸易形态所决定的。
在一般国际贸易中,出口商享有出口货物退税优惠,即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增值税、消费税)。
但要实现出口退税,出口企业必须拥有进项增值税发票。但现在,大部分跨境电商卖家都会选择在电商平台上销售多个SKU商品,有的卖家的SKU数量甚至高达10万。而因为自身运营了海量商品种类,电商卖家并无法做到为每一类、每一批次所售商品均获得进项增值税发票。